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旨在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表示,《規定》嚴格和細化各項要求和標準,共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12月9日新華網)
  作為“三公消費”的重要一項,公務接待歷來以“大吃大喝”之名備受詬病。對此,國家一直沒少出台政策,效果卻很一般。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從之前的“四菜一湯”,到最近的茅臺裝進塑料瓶、農家院里洗桑拿,都是很典型的例子。這次的公務接待新規,落實執行起來效果又會如何,無疑給了公眾新的期待。因為,它事實上是對“八項規定”和“反四風”的法制化和規範化,同時也是廉政承諾的兌現和反腐行動的延伸。
  公務接待新規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內容,進行了大範圍、大幅度的修改和增加,修訂後共26條,15條為全新內容,7條進行了大幅修改。其中,“公務招待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等規定,最為引人關註。這也正是新規的一大特點,那就是規定得很細緻,而不是像以往那樣粗泛籠統。
  制度的籠子,唯有“籠眼”編織得細密再細密些,才能將權力關進去;同樣,公務接待的新規,必須規定得細緻再細緻些,才能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公務接待過去給人最深的印象,就是管吃管住,吃好喝好然後再玩好拿好。說是公務考察,說是交流工作,實則主要都是吃喝玩樂,但凡“保密失誤”,被曝光後動輒就是一條轟動新聞。慷納稅人之慨的管吃管住,讓公務接待一年足以吃掉一個三峽工程。
  相比之下,公務接待新規,則是另一種“管吃管住”。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檔菜餚、香煙、高檔酒水;管好“住”——不得超標準安排住房;管控“行”——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管制“游”——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無關的參觀。新規的細緻讓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時也讓人更期待,這另一種“管吃管住”,能遏制住公款吃喝的管吃管住。
  當然,規定的細緻只是一個方面,從源頭上做出制度性安排同樣重要。比如“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等規定,都旨在讓公務接待名副其實;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則旨在讓陽光照耀進公務接待。
  對公眾來說,評價公務接待新規成效,一個最直接的標準就是必須給納稅人省錢。不吃魚翅燕窩也好,只住普通套間也罷,如果錶面上都做到了,錢卻越花越多,那就還是新規的“管吃管住”沒能管到位。“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從預算、從金錢上嚴管公務接待,新規中的這些規定,或許才是真正最為值得期待的。(舒聖祥)  (原標題:公務接待新規,另一種“管吃”“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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